致渔船船东船长船员和渔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渔船船东船长船员和渔民朋友们: 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开渔”在即,当前国际国内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海上疫情输入和安全生产风险叠加,敬请各位船东船长船员和渔民朋友们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全船兄弟姐妹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精神,牢记如下“五个必须”“六个严禁”,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 一、必须严格执行《渔船安全防范承诺书》。 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疫情防控相关政策。 三、必须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和进港预约管理制度。落实“渔船跟帮作业”,凡是没有按要求进行进出港报告的渔船,一律不准出海生产。 四、必须严格遵循海洋捕捞业务操作规范。 五、必须严格遵循防台指令。在台风警报解除前,不得擅自出海生产作业。 六、严禁渔船“带病”出海作业。凡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AIS )、北斗终端等通导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渔船,一律不准出海生产。 七、严禁关闭或私自拆卸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AIS )、北斗终端等通导设备。 八、严禁渔船进入涉疫敏感海域作业。 九、严禁与境外船只私自接触、非法交易。出海作业渔船不准与境外船舶进行渔获交易、加油或其它物资补给、接触接泊其他船舶人员。 十、严禁渔船走私、偷渡以及非法改造载客出海。 十一、严禁“三无”船舶从事渔业生产。 违反以上规定视情况将被处以扣船、拆解船舶、扣除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吊销船长职务船员证书、吊销渔业捕捞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位船东船长船员和渔民朋友们如获知相关线索,请立即报告公安、海警或海洋综合执法部门。电话:公安部门110;海警部门95110;海洋综合执法部门95166。 海上遇险求助电话:12395。 衷心祝福各位船东船长船员和渔民朋友们身体健康、出入平安、家庭幸福!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茂名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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