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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来源: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3/12/19 03:49:45   点击数:-

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2023年10月,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 202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通知》(粤农农办〔2023〕46 号)工作安排,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委托有关检测机构到高州市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检测,发现一家水产养殖场的罗非鱼不合格,为常规药物磺胺类(磺胺二甲基嘧啶139μg/kg)残留超标。该不合格罗非鱼产品确定为上市产品。高州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和茂名市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对该养殖场不合格样品进行立案查处并第一时间责成相关养殖场,对剩下的还没有收获的罗非鱼,必须留足休药期,等到检测合格后方可收获上市。该养殖场负责人表示遵照执行,一定做到不合格不上市。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

备注

1

高州市荷塘镇大利村杨良全养殖场

高州市荷塘镇大利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668-2280293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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