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牛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农业农村局,滨海新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高新区政法和社会事务局: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需求增加,我市牛蛙养殖户越来越多,牛蛙产量越来越大,而牛蛙的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关切。为提高我市牛蛙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牛蛙产业健康发展,决定于2023年第四季度开展全市牛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牛蛙生产经营主体名录 各地对本辖区开展牛蛙养殖进行全覆盖排查、登记,将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牛蛙养殖户全部纳入监管名录,不可瞒报漏报,要全部给予监督指导,逐一建档立卡。 二、督促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 各地要督促落实牛蛙养殖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建立完善养殖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依法用药,不使用正规国标兽药外的非法投入品,推进行业自律,加大诚信体系建设力度。督促养殖企业(场、户)强化内部质检管控,采取标准化、自检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牛蛙的质量安全。推行承诺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促使和指导牛蛙养殖户开具合格证,产品带证销售,要求牛蛙养殖户100%开具和使用合格证。做好告知和承诺相关工作,督促签订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确保产品不合格不上市。 三、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各地要对牛蛙养殖场开展地毯式的巡查检查,重点检查养殖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促使养殖户逐步建立投入品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流向追踪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各地第四季度要对每个牛蛙养殖户至少巡查检查一次以上。 四、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各地要对牛蛙养殖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监督抽查,同时开展风险监测,检测项目参考2023年我市农产品检测方案中的水产品检测项目,并增加检测阿莫西林。全面掌握牛蛙的质量安全状况,对违反使用违禁兽药和非法添加物行为及违反休药期规定上市行为给予坚决打击。请各地在第四季度的水产品抽检中,安排一定量的牛蛙检测,尽可能覆盖全部牛蛙养殖场。 五、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 一是推行纯投料养殖模式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模式,创建牛蛙养殖健康示范场,逐步减少畜禽鱼立体养殖模式。全面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进排水设施,配备水质净化和环保设备。创新现代健康养殖模式,改善养殖生态环境。二是开展牛蛙养殖病害防治服务。加强对牛蛙养殖品种的监测,通过省病害防治中心等机构对病害进行远程会诊,检测疑似牛蛙养殖病例。通过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向养殖户发送病害、恶劣天气等信息,解决牛蛙养殖信息时效性难题。三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牛蛙养殖病虫害防治,积极鼓励使用“三效”(高效、速效、长效)、“三小”(毒性小、副作用小、用量小)渔药,牛蛙上市前,遵守相应的休药期。指导养殖户选择商品饲料时要注重品牌,不在饲料中乱添加药物。 请各地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牛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牛蛙养殖户监管名录、情况总结报告、抽检结果汇总表、巡查检查记录表、抽检和巡查检查照片等材料报送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以作为相关考核项的佐证材料。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