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做好 2022 年第四季度市级农产品 (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农业农村局,滨海新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高新区政法和社会事务局,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 2022 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茂农函〔2022〕59号)要求,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承担我市 2022 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按照年度制定的监测方案计划,我局拟于 2022年11月28日-12月3日开展 2022 年度第四季度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市级监督抽查抽样工作。请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做好抽样工作(各地务必安排2名执法人员现场采样),并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具体任务安排见《2022 年第四季度茂名市畜禽产品及水产品市级监督抽查抽样任务分配一览表》,被抽样生产主体名单由“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生成 (随行工作人员现场带到)。 附件:2022年第四季度市级农产品(畜禽、水产品)市级监督抽查抽样任务分配一览表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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