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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茂名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09/29 02:55:46   点击数:-

  茂农办〔2025〕111号

关于印发《茂名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茂名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茂法治委〔2025〕4号)要求,现将《茂名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茂名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茂法治委〔2025〕4号)有关工作要求,紧盯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抓紧抓实做好农业农村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水平,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常态化机制。用好“第一议题”制度,强化党内法规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法律法规相关课程作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培训重要内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必训内容。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宣讲涉农法律、法规。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述法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项目。

  (二)提升农业行政审批服务。按照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度农业农村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等配套材料,同步开展农业行政审批系统事项调整。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开展线上准入准营办事指南服务,线下准入准营业务专人导办帮办咨询、办结结果免费快递送达、证件到期提醒等服务,持续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茂名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茂府办〔2023〕20号)文件要求,我局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为改革目标,强化主动服务、效率优先意识,不断优化窗口服务,切实增强政务服务便捷性、精准性、高效性和智慧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公平竞争审查,制定《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有效结合,为持续打造公平有序的农业农村领域公平竞争环境,不断激发农资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和局公职律师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参与局日常行政工作,实现法律顾问咨询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以及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畅通法律顾问意见表达渠道,确保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政策、立法建议、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起草、调研、评估、论证、审核、审议、公布等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严禁越权发文、严格制发程序、严控发文数量。按照“谁主管实施,谁负责清理”的工作原则,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或废止,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六)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谁起草,谁审查”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审查范围,执行审查标准,优化审查方式,逐个审查近年来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对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等进行检查。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农资打假集中执法行动,以及“绿剑护粮安”、水产养殖用药(渔药)和豇豆农药残留、畜禽违法调运和私屠滥宰监管等专项执法行动。深化中国渔政“亮剑”执法行动,持续开展禁渔执法行动,进一步巩固全市禁渔工作成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下乡进村“忽悠团”、网络违规跨区售种等违法行为。持续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和扰乱农资市场秩序、农业安全生产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八)全面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完成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做好终期评估。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案卷评查常态化,加强评查结果运用。优化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检查,制定“综合查一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建立并完善行政检查事项库、对象库,统筹计划市区两级检查计划,深化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制度,推动实施“风险+信用”分级分类检查制度,探索“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和“无感监管”对象清单。

     (九)推进数字化执法监管。高位统筹推进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下称“粤执法”平台)上线使用和指导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推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主体上线“粤执法”办案平台开展执法,以科技赋能行政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四、持续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十)创新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化农业农村领域矛盾应对处置体系,及时处理“三农”矛盾,针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从政策法规层面预防化解,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协作,发挥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示范户作用,为农民提供多元法律服务,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住房等领域纠纷。

  (十一)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行法院有效判决。及时清理涉及我局的债务积案,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争取早日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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