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农规〔2019〕1号 关于印发《茂名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农业农村局,滨海新区农林水务和海洋渔业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促进我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粤农〔2014〕310号)精神,进一步培育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茂名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8日 (联系人:吴小山,电话:2892126,邮箱:mm2892126@126.com)
附件:《茂名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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