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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茂名市2021年人工鱼礁区渔业增殖放流活动的公示
来源: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1/05/12 08:57:35   点击数:-


关于开展茂名市2021年人工鱼礁区

渔业增殖放流活动的公示

 

我局定于2021年5月14日上午在茂名市大放鸡岛人工鱼礁区开展茂名市2021年人工鱼礁区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本次活动计划投放黑鲷苗50万尾、黄鳍鲷苗40万尾,规格要求体长在4cm以上。根据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相关规定,由茂名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到指定地点开展放流工作。在增殖放流后10日内,禁止在放流水域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对违法捕捞的,将严格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活动期间,我局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邀渔民和社会各界参加放流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放流活动存在异议可向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668-2281293,0668-2881159。

特此公示。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