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理整治海上定置网门等违规渔具的通告 近年来,我市出现定置“网门”及“渔箔”等非法占用海域作业现象,严重影响了依法用海、渔业生产和海上交通秩序,经多部门多次清理取缔,目前该违法行为仍然存在。 为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和渔业资源保护,维护海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支队决定继续加大我市管辖海域范围内清理整治定置“网门”等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清理整治对象为海上非法养殖设施、禁用渔具,以及非法设置的海上定置“网门”“渔箔”等。 二、对于非法占用海域养殖,设置定置“网门”等设施以及有其它违法用海行为的当事人,要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本公告之日起60天内自行拆除非法设置的海上养殖、捕捞设施,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逾期未拆除或未完全拆除的,我支队将依法组织清理取缔,并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由违反上述行为的当事人承担。 三、对涉黑涉恶或妨碍执法公务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茂名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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