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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茂名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0240191号政协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4/09/29 05:25:56   点击数:-

  茂农函〔2024〕366号

  〔A〕类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茂名市政协十届三次

会议第20240191号政协提案答复的函

***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全程追溯体系建设 促进我市农产品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并与委员们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技术引领,为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做好保障

  我市主动加强与省技术部门对接合作,借助广东省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的技术力量,积极在我市开展广东农技服务轻骑兵乡村行活动,为我市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服务保障。目前,省农技推广中心在茂名设立的农技服务轻骑兵站9个(A级站1个、B级站8个)。联合战略合作企业,将专家、技术、产品、科研成果等要素链接到轻骑兵工作站平台,采用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日常服务与专题服务相结合、咨询服务与培训服务相结合的农技服务模式,开展日常农技问题咨询、疑难农技信息上传、农民专业培训、农业科技示范与相关检测、惠农政策信息入户、金融保险配套等全产业链全方位的农技服务,涵盖种植、养殖、生产、销售等各环节。据不完全统计,我市轻骑兵站工作有轻骑兵100多人,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了技术服务3800多次,服务农户1700多户, 4.6万多人次,组织技术培训620多次,培训人员1.1万人次,对我市的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提质增效和追溯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强化源头把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

  我市通过加强对农资店生产施药等环节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加大执法力度,力争从农药源头上根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加强农药行业准入审批,抓好准入关。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农药经营许可延续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农药行政许可审批,严格把关行业准入,做好行业指导,积极落实《“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坚决不予延续,达到控制农药生产经营单位数量预期目标。对于通过经营许可延续审批的,督促农药经营者加强经营管理,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经营台账不规范或不执行台账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全市已有180多家农药经营门店因未符合经营条件未能延续经营。

  二是加强农药生产安全检查,规范农药经营销售。在生产环节,常态化检查农药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规范生产,抽查每一瓶农药是否印刷追溯码,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违规生产禁用农药、或不在登记状态等假劣农药行为,是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经营环节,严格检查经营单位依法经营情况,是否违法经营禁用农药。根据我市限用农药定点规划,检查限用农药是否定点经营并如实记录购买人信息,是否建立规范的农药经营台账。加强互联网经营农药单位检查,核对农药经营许可证、所经营农药登记证信息,对扩大宣传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今年来,全市对辖区内的农药经营门店进行抽样检查共1300多家,出动监管人员700多人次。

  三是加强农药安全使用宣传,科学指导用药。大力推广使用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无人机等高效节药植保新机械新技术,进一步提高农药利用率;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鼓励和引导农民应用生态调控、性诱剂诱杀和人工释放赤眼蜂等绿色防控技术,提高绿色防控覆盖率,进一步减少农药使用量。今年全市共在网站发布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和指导意见70多期,发放宣传单张3000多份。

  四是强化农资执法力度。每年实施一次全覆盖执法巡查,定期向社会公布执法案例,提高打击震慑力;紧盯春管春耕重点农时及农资产品产销旺季的关键节点实施针对性专项行动,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的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经营农药、非法经营高毒、禁用农药、经营假冒伪劣农药和农药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聚焦农资店比较集中的镇街、监管较为薄弱的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和近期暴露问题较多、投诉举报较多的经营主体开展重点检查,以重点治乱的手段对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或者被吊销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的,严格执行退出制度;加大维权执法,从重从严打击侵害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行为,积极探索扶持合法生产经营农药企业向侵权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追偿的执法机制。

  三、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为强化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支撑

  我市通过积极建立完善农产品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标准,增强消费者信任,为强化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宣传。印制《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试行) 》并发放到乡镇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养殖大户、小农户,指导农户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全面提升带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推进农业绿色生产。通过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建设,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配方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自然生草+绿肥”等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生产技术模式,园区内农药化肥利用率平均提高至44.6%;有效推动生态循环发展模式,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5.89%,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

  三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印发《茂名市2024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五大行动,不断推进罗非鱼健康绿色养殖,已建立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罗非鱼生产主体)44个。

  四是大力推进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茂名市现共有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共111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8个,基本实现了全市各涉农镇街的全覆盖。通过“公司+合作社+基地”全产业链标准战略联盟模式,实现种植、加工、服务全产业链标准化,建立起优质、高效、集约化的现代农林业标准体系,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提升标准水平,促进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示范打造,为强化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建设擦亮品牌

  以“五棵树一条鱼”等特色支柱产业为核心,结合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选定一批有条件、有产业链优势的标准化生产龙头企业,全力打造示范试点,逐步完善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特色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监控示范。建成全国首个荔枝智慧果园试点,园内建有基地运行环境建设、图像数据采摘系统、大屏幕展示系统、物联网数字化监测系统(墒情、苗情、灾情、虫情),智能水、肥、药一体化管理系统及大数据平台、溯源系统等,可对示范园的气候、土壤、水分、作物生长状况、病虫害防控、产品产量、质量进行动态监测,开展有效管理。建成茂名市屠宰溯源视频监控系统暨市级远程监控中心,实现屠宰场的全过程监管,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建设罗非鱼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应用5G技术,集合涵盖养殖基地环境质量信息、经营者信息、各经营主体信息和市场销售体系信息等全程生产信息管理平台、宣传平台、全景展示平台,收集茂名地区的罗非鱼养殖基础数据,建立茂名罗非鱼产业链的大数据与示范智慧养殖罗非鱼的目标效果。

  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建设了“罗非鱼标准化防疫中心”“沉香产品质量检测”“化橘红良种繁育及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示范基地”“化橘红产品公共品牌监管溯源平台建设工程”等一批产品质量监测和溯源项目,引进检验检测设施设备64套,有效示范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三推广应用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智慧平台。该平台是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追溯一体的官方平台,追溯数据接入国家平台,有利于我市全面开展农产品追溯工作。

  四是打造“信字号”公用品牌。按照“系统谋划、政府主导、标准开路、先易后难、有序推进、打造优品”工作思路,紧盯“质量”与“标准”两个关键,从“品牌基础体系建设、品牌形象体系建设、品控溯源系统建设、品牌标准体系建设、品牌营销体系建设”五大方面入手,深入有效推进全市“信”字号公用品牌建设工作,构建“两标一码一证一单”品控溯源体系,给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树起清晰明确的公用品牌。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4个产品获得“信”字号公用品牌授权使用资格,第三批“信”字号授权评审正加紧推进。

  五、完善机制,为强化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建设持续发展

  建立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公安等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的机制,加强农产品管理体系、行业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农产品“一品一码”全程追溯体系建设。

  一是全面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进一步夯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大力推进我市龙头农企、品牌企业、“菜篮子”基地、政府官方采购平台上企业、“五棵树一条鱼”特色产业企业等主体,全面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开具、收购查验,应开尽开、应查尽查工作,保证每批次产品需带证上市流转。依法及时查处涉及承诺达标合格证违法行为,对应开不开、虚假开具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在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智慧平台上传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达10759个,开证数量1819662张,追溯链条69159批次,农产品追溯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二是持续加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设与分级分类评价工作力度。结合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以及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上的相关主体评价信息,探索推进建立“信用+监管”模式,倒逼企业加强自身信用体系建设。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无事不扰”,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适当提高巡查抽检比例和频次。今年以来,全市开展农安信用信息采集评价的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达1275家,其中A级以上170家。

  三是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评优、参加农业展会等挂钩的机制,对于没有履行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责任、农安信用等级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列入上述参评活动的范围,对失信违法的企业统一移交执法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是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相衔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茂名市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的意见》和《茂名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建立以合格证为核心内容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两单位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追溯衔接试点,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承诺制度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确保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建设持续有效发展。

  五是强化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广广东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把智慧监管和保障食品安全结合起来,利用大数据分析查控安全风险,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入场销售者严格规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平台监管端通过“一户一档”“一品一档”“追溯链条合成”等功能模板开展监管工作,满足监管人员“报、防、督、查、监、管、决”七个维度的需求,有效解决了食用农产品销售索证索票难、票证留存难、产品追溯难等痼疾。截至目前,全市已加入平台的市场主体114家,累计已登录商户2485家,累计上报进销货台账22607条,大力提升了市场监管效率,更好地为保障了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开展。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加强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持续推进农药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严厉打击伪劣、假冒农药流通;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推进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优质农产品;依托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智慧平台和广东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全面推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强化推进农安信用体系建设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相衔接,逐步完善农产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振轩0668-228029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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