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职责 | 依 据 | 工作事项 | 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责任情形 |
1 | 安全生产 综合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中共茂名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茂名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茂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茂机编〔2021〕15号)。 4.《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方案》 (茂农函〔2022〕73 号) | 1.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局各业务科室和局直属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考核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局各业务科室和局直属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3.分析研判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农业安全生产信息。 4.组织开展全市性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巡查和相关专项整治。
| 1.未按要求部署相关工作。 2.未按规定组织召开相关安全生产综合性会议。 3.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4.未及时发布农业安全生产信息。 |
2 | 渔港码头 安全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 1.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渔港、渔业避风水域安全建设。 2.支持社会力量依法投资渔港的建设与维护安全。 3.组织开展渔港码头安全检查、督查、巡查和相关专项整治。 | 1.未督促各级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落实渔港、避风塘安全建设。
2.未指导渔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
3 | 渔业船舶安全监管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6.《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7.《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 1.依法开展渔船安全、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和相关执法工作。 2.组织和参与调查处理海洋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渔事纠纷和调解。 3.负责渔业船员考试、发证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海洋渔业船舶及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 | 1.未按规定程序实施安全检查。 2.接到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予核实并依法处理的。 3.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依法及时处理的。 4.违反规定发放渔业船员证书。 5.未按规定或超越规定实施检验。 |
4 | 渔港水域内安全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1.依法对渔港区域内装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船舶的安全监管。 2.依法监督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 | 1.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纠正的。 |
5 | 农业机械安全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 1.指导监督农机作业安全生产; 2.指导各县(市、区)依法核发管理农机牌证工作; 3.依法打击农机违法违规行为; 4.协助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农机交通安全事故。 5.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巡查和相关专项整治。 | 1.发现涉及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未依法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施安全检验、登记和核发证书牌照的,接到上述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予核实并依法处理的。 2.发现涉及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未经考试合格者核发证件或对考试合格者拒发证件的,接到上述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予核实并依法处理的。 3.发现涉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审核发放和驾驶人员的考试、发证方面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纠正的,接到上述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予核实并依法处理的。 4.未依法处理农机事故的或不出具农机事故认定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 |
6 | 农药、化肥安全监管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农药管理条例》。 3.《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4.《广东省农药管理规定》。 5.《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 1.依法监督农药生产和经营的安全管理工作。 2.受省农业农厅委托,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查、核查和办理工作。 3.依法监督肥料安全生产、使用、质量监测等工作。 4.组织开展农业、化肥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巡查和相关专项整治。 | 1.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予以许可(批复同意)的。 2.发现违法行为未依法查处、纠正的。 3.接到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予核实并依法处理的。 4.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依法及时处理的。 |
7 | 兽医与屠宰安全监管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动物防疫法》。 3.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4.《兽药管理条例》 | 1.依法监督兽医屠宰领域安全生产。 2、组织开展兽医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巡查和相关专项整治。 | 1.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予以许可(批复同意)的。 2.发现违法行为未依法查处、纠正的。 3.接到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予核实并依法处理的。 4.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依法及时处理的。 |
8 | 饲料安全 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45号、666号、676号修订) 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2年第3号) | 1.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饲料企业单位履行饲料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依法监督饲料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 3、组织开展饲料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巡查和相关专项整治。 | 1.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予以许可(批复同意)的。 2.发现违法行为未依法查处、纠正的。 3.接到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予核实并依法处理的。 4.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依法及时处理的。 |
9 | 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安全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1.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落实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的安全监管。 2、组织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综合检查、督查、巡查和相关专项整治。 | 1.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予以许可(批复同意)的。 2.发现违法行为未依法查处、纠正的。 3.接到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予核实并依法处理的。 4.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依法及时处理的。 |
10 | 水产养殖安全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1、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落实水产养殖生产安全工作。 2、依法监督水产养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 3.组织开展水产养殖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巡查和相关专项整治。 | 1.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予以许可(批复同意)的。 2.发现违法行为未依法查处、纠正的。 3.接到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予核实并依法处理的。 4.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依法及时处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