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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科职能(2021年更新)
来源:本网讯   日期:2015/01/29 10:15:32   点击数:-

  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负责组织查处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承担滨海新区、高新区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受理农业违法行为举报并依法处理。组织编制、检查和督促实施农业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承担农业突发事件预警评估、风险排查、应急演练、协调处置工作。牵头组织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协调组织农业应急物资、资金保障。管理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县级农业应急工作。联系方式:222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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