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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茂名市拖拉机道路交通行驶秩序整治行动方案》的解读
来源:本网   日期:2019/03/26 08:08:08   点击数:-



关于对《茂名市拖拉机道路交通行驶秩序

整治行动方案》的解读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一、建立健全拖拉机道路行驶秩序综合监管机制。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拖拉机牌证管理由农业农村(农机)部门负责,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行驶秩序整治行动,能有效破解拖拉机源头管理与行政处罚脱节的难题,能有效打击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开展拖拉机登记大排查工作。多年来,在我市道路上行驶的拖拉机包括本市籍拖拉机和外省市籍拖拉机。由于我国对拖拉机实行属地管理,我市对外省市籍拖拉机监管难度大,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也较多。开展拖拉机登记大排查工作,彻底摸清拖拉机底数,制作拖拉机电子信息档案,方便公安交警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共享信息,能有效提高拖拉机监管水平,减少事故发生。

  三、签订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对所有在本市辖区内行驶的拖拉机(包括外省市籍)一律要到当地农机监理所(站)或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签订责任书,告知其行驶规定,能有效压实每个层次的责任。

  四、做好变型拖拉机强制报废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变型拖拉机强制报废工作,能快速有效减少变型拖拉机存量,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五、开展上路联合执法行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主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严查违法上路行驶的拖拉机,特别是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逾期未检、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的拖拉机,是农业农村部门主动作为,是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茂名市拖拉机道路交通行驶秩序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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