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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茂名荔枝及图(LOGO)”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来源: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3/01/13 05:37:31   点击数:-

关于《“茂名荔枝及图(LOGO)”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关于公开征求《“茂名荔枝(LOGO)”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一、制定背景

  2021年6月,茂名市人民政府授权我局下属单位茂名市农业农村事务中心(茂名市水果产业发展中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茂名荔枝及图(LOGO)”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21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所申请的“茂名荔枝及图(LOGO)”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给予了注册批复。为更好地管理“茂名荔枝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把“茂名荔枝”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成中国荔枝标杆品牌,根据市领导的指示,我局组织专家起草了《“茂名荔枝及图(LOGO)”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同时,新出台的《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2022年11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十六条、十八条明确要求“地理标志申请经批准或者登记、注册后,申请人应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标准、管理规范或者规则”“地理标志管理人应当推动地理标志标准、管理规范或者规则的执行”。

  三、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共有5章27条。

  第一章总则,共8条,包括立规的目的和依据、适用管理对象、使用原则,并规定了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生产地域范围及使用条件等。

  第二章申请、受理、审核及批准,共7条,规定了申请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应当具备的条件,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规定了申请使用程序、审核程序、签订协议等内容,规定了商标使用年限等。

  第三章使用和管理,共6条,规定了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方式、使用要求、授权管理部门主要职责等内容。

  第四章保护和监管,共4条,规定了如何保护“茂名荔枝及图(LOGO)”商标及违反处置。

  第五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办法的解释单位以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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