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民咨询牛养殖的回复
网民: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经研究,我局回复如下:
(一)一、关于牛养殖办理问题。我市积极鼓励和支持养牛场建设,相关手续均在县区或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办理,您可向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咨询。
二、关于养殖区域限定问题。根据《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规定,依法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禁止从事畜禽养殖业;限养区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改建畜禽养殖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适养区内符合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可以新建养猪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由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或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依法划定,详情请咨询当地政府或者生态环境部门。
三、关于新建养牛场的流程及手续问题。新建养殖场的流程及手续大体如下:
1.养殖场选址。新建养殖场选址须在适养区范围内;在限养区内可以改建养殖场,但不得增加污染排放量。
2.相关流程
(1)办理选址意见。选好养殖地址后,须以下职能部门出具选址意见:由生态环境部门确认选址在适养区范围内;自然资源部门确认选址不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林业部门确认选址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等;公路部门确认选址符合交通公路道路建设规划;供电部门确认符合供电线路建设规划;农业农村部门确认选址符合动物防疫合格条件。
(2)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或协议。在辖区镇政府等部门监督下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辖区政府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涉及集体土地,须“三资”平台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可联系当地镇政府。
(3)办理营业执照。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4)办理用地手续。农用地报批由自然资源部门办理,详情请咨询该部门。涉及林地的,先办理林地变更为农用地手续。由林业部门办理,详情请咨询该部门。
(5)进行放线测量。由自然资源部门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建设用地进行放线、测量、绘图,详情请咨询该部门。
(6)制定总体规划、项目建设施工图。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总体规划、项目建设施工图。
(7)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手续。在生态环境部门办理,详情请咨询该部门。
(8)办理项目立项备案。到发改部门办理立项手续,详情请咨询该部门。
(9)办理取水许可证和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详情请咨询水务部门。
(10)办理施工许可证。由住建部门办理,详情请咨询该部门。
(11)办理环保验收。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详情请咨询该部门。
(12)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完善养殖场所有设施后,向所在区(县级市)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办理,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发证后方可饲养。
(13)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到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详情请咨询该部门。
以上就是新建养殖场的主要手续和流程,相关县区在实施过程中略有差异,详情请咨询当地镇政府或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2日